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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议制度》等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7-07-21

银审服党组发〔2017〕19号

 

关于印发《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议制度》等制度的通知

 

各处室:

现将《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议制度》、《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     

                        2017年4月20日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议制度

 

为加强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种类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议主要包括: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领导专题会议。

二、各类会议主要任务及组织程序

(一)局党组会议

局党组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参加人员为全体党组成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机关党委负责人、综合处负责人、相关处室负责人根据需要列席会议。党组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

会议主要任务:传达贯彻国家、自治区及银川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精神、文件;审定报送上级部门的党组重要文电;研究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局机构编制、人事任命、领导分工、干部调整、表彰奖励等事项;研究讨论其他重要工作。

会议组织规程:会议议题由各处室报分管本处室的党组成员提出,由综合处汇总报党组书记确定后,下发会议通知、准备会议材料、通知与会领导并落实会场事宜。

(二)局务会议

局务会议由局长或者局长委托的其他局领导主持,参加人员为局领导,综合处负责人、相关处室负责人根据需要列席会议。局务会议应有半数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

会议主要任务:研究落实上级重要决定、重要决策和重要文件、会议精神;讨论通过市民大厅维修改造、硬件设施设备维护、信息化建设等重大项目以及管理工作中其他的重大事项;研究决定各进驻单位(窗口)、各相关部门的重要请示事项;研究决定报上级部门的重要事项和重要文件;审议制定局年度工作重点、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方案;研究讨论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措施、制度;审议通过代市政府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和审批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讨论重大案件的审核、复议、应诉等工作;研究通过局财务预算和决算,固定资产管理重要事项;研究决定重要财务支出和一万元以上财务支付事项;研究决定干部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研究讨论其他重要工作。

会议组织规程:会议议题由各处室报分管领导提出,由综合处汇总报局长确定后,下发会议通知、准备会议材料、通知与会领导并落实会场事宜。

(三)局长办公会议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主持,参加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确定。局长办公会议不定期召开。

会议主要任务:研究决定机关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

会议组织规程:综合处根据局长确定的会议议题下发会议通知。

(四)局领导专题会议

局领导专题会议由局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召集,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由主持会议的局领导指定。

会议主要任务:研究、协调和处理局领导分管工作中的专门问题或专门事项。

会议组织规程: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认为确需召开会议的,经与综合处核对无会议冲突后填写《行政审批服务局会议通知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综合处负责发布会议通知、通知与会领导并落实会场事宜。

三、会议筹备

(一)会议资料的准备。会议议题材料应包括正文和议题情况说明。议题情况说明主要包括起草背景、征求意见情况、议题内容摘要等。议题要有供会议讨论决定的明确意见、建议或可供选择的方案。

各处室需在会议中分发的相关资料,应提前1个工作日送主办处室,如与会领导需在会前仔细阅读资料的,主办处室应在会议召开前半天将会议议题及相关资料送达与会领导。

(二)做好议题协调工作。向会议汇报的问题、请求决定的事项和提出的建议,事先应做好调查研究和准备充分。涉及其他处室或部门的应在会前达成一致意见,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要在会上如实汇报,未经协商征求意见的议题不予研究。提交审议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应事先经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核,涉及人员聘用管理、财务事项应事先经分管领导及综合处审核。

四、会务管理

(一)会议纪律。与会人员应按时参会,因故不能到会的须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议题涉及处室负责人应提前5分钟在场外侯会,所涉议题开始时进入会场,议题结束后自动离会。参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将通讯工具调至振动或关机。

(二)会议发言。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一般由主办处室负责人汇报,也可由分管领导汇报。汇报一般不超过10分钟,要开门见山、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其他发言人一般不超过5分钟。

(三)决策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意志。一些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意见分歧较大时,可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沟通协调后再行议定。

(四)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全面、准确,如实记录讨论中的各种意见。需要下发《会议记录》的,应按会议统一决定的意见整理,由承办处室负责人审核后,报会议主持人签发,一般情况下应在会后一周内印发。

(五)精减会议。为提高工作效率,各处室在做会议计划时,必须从工作实际出发,能以文字解释清楚的一般性工作会议尽量少开或不开,尽量把多个议题合并到同一个会议中。

五、落实和监督

凡经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切实组织实施。议题主办处室要牵头抓落实,认真办理,分管领导要及时检查执行情况,并协调解决好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综合处负责重要事项的督促检查,并向会议召集人汇报落实情况。

在落实会议决定的过程中,对推诿扯皮、拖延不办、敷衍塞责以及逾期不反馈办理情况和结果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办理或落实,对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监察室要严肃追究责任。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从制度上保证中心组学习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和参加对象

1.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党组书记为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组书记不在时,可由其他党组成员负责。

2.中心组学习成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并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参加学习的人员范围。扩大人员范围为处长、副处长、主管和主任科员。

3.机关党委负责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安排;负责学习考勤登记、学习档案管理、学习资料准备和学习记录;负责中心组学习总结和通报上报有关资料;负责学习资料的收集整理。宣传部门、技术部门等配合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二、学习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4.国家法律法规。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7.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8.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9.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10.行政审批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和经验措施。

三、学习方式和要求

中心组学习要做到“五个结合”。

1.政治理论学习与讲党课活动结合。一是组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原则上每两周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二是组织领导干部上讲台、普通党员讲党课,每两周组织一次讲课,时间不少于30分钟,原则上不与政治理论学习重合,隔周进行。

2.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结合。中心组学习成员要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体学习结合,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看书学习,研读必要书目,积极参加学习活动,拓宽学习渠道,要按照中心组安排和要求,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参加学习研讨和交流心得。

3.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中心组学习成员要根据自己分管工作和业务特点,经常深入窗口一线,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并认真组织参加大厅日常巡查。要结合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进行专题调研,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

4.学习党的理论与研究探讨实际工作相结合。学习要理论结合实际,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实际,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丰富理论,把学习转为推动审批改革、优化服务的政策举措,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学习政策法规与学习行政审批业务相结合。要把学习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业务知识作为提高党员干部素质的重要途径,作为创新学习方式、改革学习方法、增强学习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重要措施,进一步抓实抓好。

四、学习纪律和考核办法

1.中心组学习成员要带头自觉参加集体学习,要正确处理工学矛盾,防止以工代学,确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向组长请假。集体学习期间要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不得在学习会场接打电话。

2.中心组学习成员要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并按要求、时间完成论文或调研报告。宣传信息处可将优秀论文或调研报告向各类报刊杂志推荐发表。

3.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记录学习计划、学习资料、考勤记录、个人学习笔记、集体研讨学习发言和中心组学习成果等资料,参加中心组学习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依据。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党组民主生活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直面问题、敞开思想、谈清问题。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自我批评与引互批评,要联系实际、针对问题、触及思想,开诚布公。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5.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

6.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二、召开时间

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安排在第四季度,因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召开的,报市委组织部同意。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中央权威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

3.正确行使权力,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反对特权、秉公用权的情况。

4.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情况。

5.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站稳人民立场,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6.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四、民主生活会要认真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制定上报会议方案,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的创新理论以及上级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标准要求。

2.由机关党委组织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班子成员间和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进行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3.写好班子发言材料,班子成员认真做好发言准备,根据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进行党性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4.做好列席领导和列席人员的联络、安排。

五、民主生活会的程序

1.通报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

2.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

3.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作自我批评,其他成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

4.主要负责人总结会议情况,提出整改工作要求。

因故缺席的人员应当提交书面发言材料。会后,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六、问题的整改

1.对于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由机关党委牵头组织制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整改措施,确定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问题的整改由机关党委督促落实,汇总后报党组书记。

2.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由机关党委将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情况、整改措施在单位通报。

3.对于群众普遍关心问题的整改措施,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