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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回宁夏新协和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通知

信息来源: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8-06-12

宁夏新协和医院(有限公司)

你单位通过网上审批系统送审的《宁夏新协和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决定退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具体意见如下:

你单位委托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项目《报告表》。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2017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第一批)的通报》(环办环评函〔2018〕411号),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责令限期整改六个月(2018年6月1日起),“整改期间,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其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申请”。

鉴于以上原因,决定退回你单位送审的《宁夏新协和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86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