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协和医院(有限公司):
你单位通过网上审批系统送审的《宁夏新协和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决定退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具体意见如下:
你单位委托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项目《报告表》。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2017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第一批)的通报》(环办环评函〔2018〕411号),宁夏特莱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责令限期整改六个月(2018年6月1日起),“整改期间,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其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审批申请”。
鉴于以上原因,决定退回你单位送审的《宁夏新协和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18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